地区:大丰
更多城市
通行证 注册 | 登录 登录
李文亮被训诫案两责任人被处理:一人记过一人警告
[ 编辑:大丰热线 | 时间:2020-03-22 22:36:41 | 浏览:595次 ]
分享到:

情况通报

 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,经市公安局研究,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:

  一、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,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,适用法律错误,存在执法过错,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,工作失职,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;

  二、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,执法程序不规范,违规出具训诫书,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。

  武汉市公安局

  2020年3月19日


上一篇:专家:新冠病毒排毒时间比SARS和流感更长
下一篇:金牌会员服务介绍
发布评论
称呼:
验证码:
内容:
用户评价